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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.关于开展2020年度重庆市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0-10-22 20:06 作者:国维创新学院 点击率:

关于开展2020年度重庆市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

申报条件

1.申报企业须是重庆市范围内工商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,成立并运行1年以上,具备较完善的组织架构、运行管理机制,财务状况良好,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界定的企业。

2.工业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,其他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以上。

3.拥有集中固定的研发场所,研发场地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并相对集中。拥有与研究开发和服务相应的设备或系统。

4.企业为技术研发中心的运行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和条件保障,上一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营业收入的3%。

5.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8人,其中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和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不低于5人。

6.研发中心有为企业提供技术研发、产业化技术支撑、试验等技术服务的能力。近两年研发成果获得专利、软件著作权或得到市级及以上认定的新产品、新技术的优先认定。

7.企业信用良好,申报时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“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”和国家税务总局“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”名单。

申报材料

1.“重庆市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中心”申请表(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附件)。

2.企业基本情况简介。

3.研发机构简介(包括:研发机构运行状况、研发工作平台说明、主要研发内容、研发成果等)。

4.研发投入统计清单、发票复印件(包括:研发仪器、办公设备、技术服务等研发费用)、研发人员工资表、研发场地照片、仪器设备照片等。

5.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。

6.研发人员名单(包括:姓名、性别、身份证号、学历、职称、专业、专职或兼职、电话、签名)。

7.相关证书、文件复印件。包括专利证书、软件著作权、技术鉴定证书、查新报告、产品获奖证书、商标、质量计量认证、研发人员职称或学历证书等。

8.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
申报程序

符合条件的企业于9月29日至10月18日登录重庆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服务平台(http://cxcy.cqsme.cn/)在线申报,填写并打印《重庆市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申请表》(不上传其他资料),经签字盖章后,将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(一式二份)报送至所在区县(自治县)经济信息委(中小企业主管部门)。

区县(自治县)经济信息委(中小企业主管部门)对申报材料的齐备性、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及申报单位的信用状况进行审查,正式行文连同申报材料(一式一份)于2020年10月23日前报市经济信息委行政服务大厅,逾期不予受理。